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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刘新华、姜洋任职的通知
国人字[2006]6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2006年7月25日决定,任命刘新华、姜洋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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