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期货字〔2007〕95号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
在2006年度全国期货经营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年检中,第一批有138家期货公司及其313家营业部和466名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派出机构尽快收取辖区内第一批通过2006年度年检的期货经营机构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会加盖年检章。
二、各派出机构要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对期货经营机构及高管人员进一步加强监管,并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通过年检的期货经营机构及高管人员继续规范运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未通过年检的期货经营机构,要给予密切关注,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第一批通过2006年度年检的期货经营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200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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