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 金人庆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