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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风险揭示之六 ——股指期货合约的生命周期——有限续存期

与股票相比,股指期货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有限续存”。期货合约从一诞生开始就有明确的到期日,不可能无限期持有;而股票买入后可以一直持有。我们买卖的期货合约其实都是一份合同,期货合约上明确规定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以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为例,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也是最后结算日)是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如果合约到期之前投资者不执行平仓的操作,交易所将强制执行交割清算,这意味着你将不再持有该合约,交割后的股指涨跌自然也与你无关。假设某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被套牢,按照股票投资的惯性思维置之不理,那么在该合约交割之后即使股指重新回升,该投资者也无法解套了。替代性的办法是进行移仓的交易,即在该合约到期之前主动平仓,然后选择相对远期的合约重新建立相同方向的头寸。

股指期货采用的是现金交割方式,比商品期货普遍采用的现货交割方式要简单的多。商品期货只有法人可以参与交割,而且涉及商品运输、质量检验、仓单注册等繁琐的问题,因此商品期货投资者比较偏爱几个月之后才到期的期货合约;而股指期货投资者则明显偏爱现货月合约的交易。以恒生指数期货为例子,一般特定合约成交量会出现从清淡到活跃,再从活跃到清淡的循环周期。一般距离交割日一个月之前交易开始趋向活跃,在距离到期日一周左右时间迅速恢复平静。出于流动性的考虑投资者应该尽量选择活跃的合约进行交易。

由于大量机构套利资金的存在,参与股指期货交割的比例比商品期货要高得多。如最近几个月的恒生指数期货,大约占峰值时候1/3的持仓实际进入交割程序。尽管如此,大部分的中小投资者为了回避临近交割期所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最好还是及早主动平仓。

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乃至全球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上一直有“到期日效应”的概念。所谓“到期日效应”是指对应着股票市场而推出的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和股票期权在到期日时导致现货股票市场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并伴随成交量急剧放大的情况发生,尤其是上述三者同时到期对现货股票市场的影响更大,被称为"三重巫时刻"。在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应该积极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动规律以期达到更好的投资效果

 

 

注:本栏目所有文章、材料仅作为介绍股指期货基本知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风险之用,不作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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