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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系统决算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证监会系统的会计信息管理工作,规范部门决算行为,提高部门决算编制水平,保证部门决算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及财政部有关部门决算考核评比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原则和目的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各单位日常财务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等进行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决算工作考核评比旨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切实提高各单位部门决算的编报水平。

二、考核评比对象和范围

纳入决算工作考核评比范围的单位包括:各证监局及办公厅财务处。

三、考核评比方法

考核评比包括部门决算报表考评和日常财务工作考评两部分,采取分项打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部门决算报表总分为65分,日常财务工作总分为35分。计分采取扣分制,每项扣完为止,不实行倒扣分,单位各分项得分合计为单位决算工作的最终考评成绩。

四、考核评比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决算报表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

部门决算报表考评以正式下发的当年决算报表编制文件(手册) 及决算编审软件为依据,对决算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考评,总分65分。

1、报表完整性审核(6分):审核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单位范围、资金范围等)是否全面,是否有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1)报表封面审核(2分):审核是否按要求进行报表封面填报,纸质报表封面印章、签字是否符合规定,每错1项扣1分。

2)报表齐全审核(4分):审核是否按要求录入(报送)规定的报表,少录入(报送)1张报表扣1分;审核是否按规定随报表报送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未报送决算填报说明扣1分,未报送决算分析报告扣2分,同时,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审核项目不得分。

2、报表数据准确性审核(28分):审核决算编制是否符合财政部及证监会对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要求;审核报表数据是否准确,金额单位是否正确,有无漏报、重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审核单位上报财政拨款数额的准确性;审核报表中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包括表内、表间数据之间、纸质报表数据与软盘上报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审核报表数据与上年数据资料进行核对,数据变动是否合理等。

1) 收入数审核(5分):核对财政拨款收入数与当年预算下达数(含当年追加预算)是否一致,不一致扣2 分;核对上级补助收入数与当年会计部下拨资金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扣2 分;审核其他收入是否正确填报,错误扣1分。

2)支出合规性审核(5分):审核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之间是否存在调剂使用情况,存在扣2 分;审核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动用结余资金的情况,存在扣2 分;审核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性支出,存在1项扣1分。

3)与上年数据的衔接性审核(6分):审核与上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每错1项扣2分,进行了专项说明并有充足理由的除外。

4)表内及表间相关数据审核(8分):审核表内及表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及勾稽关系,出现基本平衡性错误信息本项不得分,出现逻辑性错误信息每1条扣4分,出现核实性错误信息未进行专项说明的每1条扣2分。

5)纸质报表数据与软盘上报数据审核(2分):审核软盘数据变动后是否重新打印报表,即上报的打印报表数据与软盘上报数据是否一致,不一致者本项不得分。

6)报表数据与分析报告数据审核(2分):审核报表数据与分析报告相关数据的一致性,不一致者本项不得分。

3、报表及时性审核(8分):审核是否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部门决算报表。

1)报表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3分):审核决算是否以单位正式文件上报,以非正式文件或以单位内设机构文件上报决算的本项不得分。

2)按规定时间报送报表(5分):审核是否按规定时间将部门决算报表、决算填报说明和决算分析报告,连同电子文件(含决算填报说明和决算分析报告)上报。迟到1天扣2分,迟到3天本项不得分。其中电子文件上报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纸质报表上报时间以报表寄出邮戳时间(采取邮寄报送方式)或送达时间(采取上门报送方式)为准。同时,报送的纸质报表不包括当地财政专员办的决算审核意见,专员办的决算审核意见可以随后单独报送。

4、报表真实性审核(5分):审核单位是否依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如实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决算工作是否做到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在各单位决算上报结束后,通过审计处对各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核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发现账表之间、账证之间、账实之间不一致的1项扣3分,2项以上本项目不得分。如发现存在收入、支出项目账表不符,相应的“收入数审核”或“支出合规性审核”项目不得分。

5、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审核(18分):审核各单位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的全面性、深入性。

1)决算填报说明审核(6分):审核部门决算填报说明中是否对决算汇编基本情况、与会计部对账情况、公式审核情况及决算数据需要说明事项(包括财政拨款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原因、年末结余为负数原因等)进行了详细说明,缺1项扣1.5分。

2)决算分析报告审核(12 分):审核单位决算分析报告是否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及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

①基本情况说明(2):包括本单位机构、人员、职责定位、监管工作业务量等基本情况说明,无此项说明本项不得分。

②财务状况分析(6分):对本单位收入支出结构、收支与预算对比状况、收支与以前年度对比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基金使用情况及其他影响财务状况的重要事项等进行分析,其中收支增减变化较大的事项、预算与决算差异较大的事项应说明原因。以上分析缺1小项扣1分,应说明原因而未说明的该小项不得分。 

③本单位财务工作开展情况与下一步工作的打算(2),无此项说明本项不得分。

④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提出问题及建议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二)日常财务工作的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

日常财务工作的考评以财政部及证监会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为依据,对各单位日常财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总分35分。

1、用友财务月报表的报送工作(23分)

审核单位每月报送的证监会系统收支月报表与资产负债表数据是否及时、准确,有关重大事项(如本月出现大额支付、出现某项预算超支、动用事业基金等)是否进行了说明。每月报表1.5分,当月报表报送不及时、数据有错误或重大事项无说明的各扣0.5分;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6分,审核各单位是否对本单位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收支增减因素、资产管理状况、基金使用情况及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分析,每缺1小项扣1分。

2、分月用款计划的报送工作(9分)

审核单位是否按规定时间报送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分月用款计划,报送不及时、数据有错误的每次扣1.5分。

3、其他日常财务工作(3分)

考核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部及证监会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是否保质保量完成会计部布置的其他财务工作,是否实事求是地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追加预算等。对存在执行制度不严、完成会计部布置工作不及时以及虚报预算需求等情况的单位酌情扣分。

五、考核评比工作的组织

证监会会计部负责年度部门决算工作考核评比的组织工作。每年决算工作的考核评比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考评结果择优评选出证监会系统决算工作的先进单位,并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先进单位中具体负责决算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凡在年度系统内部审计或财政专员办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评比资格。

六、本办法自200611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证监会会计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证监会系统决算工作考评标准
中国证监会系统决算工作考评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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